
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关于《兰亭序》里“丑”字的写法是不是王羲之写错后改的议题,别说不认真去看还真不会这么子想。以下是我搜寻的一些资料,对此做出整理给出的答案如下:
《兰亭序》中“丑”字并非写错,《兰亭序》中“岁在癸丑”里的“丑”字横长竖扁,与“癸”字搭配协调,是王羲之有意为之,虽与常规写法不同,但在书法布局和整体美感上并无不妥。而且从历史角度而言,东晋时期“丑”字的写法本就存在多种变化,“丑”字的写法并不违背当时的书法规范与用字习惯。
还有一说是:
“癸丑”:“癸丑”二字中,“癸”字写得扁且笔画细,是因为王羲之在书写时误将“癸丑”写成“壬子”,随后意识到错误,将“壬”改写为“丑”,并在上方添写“癸”字,由于位置有限,所以“癸”字形态较小且扁。
对此,您怎么看呢?在临习过程中有仔细观察过这些细节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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